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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伤邻里情 法官调解修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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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08-11 08:33: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吴某分别与两邻居李某、徐某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修复了受伤的邻里关系。

    吴某与李某、徐某系邻居关系,以做生意缺资金为由,分别向二人借款10000元、6600元,李某借款约定了利息。此后,吴某之子分别代为偿还二人1000元、2000元。吴某声称偿还徐某5500元,拒绝给付李某约定利息,三人为此发生争执,闹得邻里互不往来。李某、徐某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分别给付本息10000元、本金4600元,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李某、徐某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吴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吴某以种种借口推诿。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决定转换执行方式,希望通过找三方谈话,把问题解决。于是依法传唤三人到场,耐心做思想工作,认为三人均为邻居,借款还钱体现相互帮助、诚信做人的邻里关系,何况往来钱款金额不大,不至于为钱伤了感情。最终,说服李某自愿放弃利息,吴某与两人达成分期给付协议,成功执结2案。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