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雨夜强行开走暂扣车辆,威胁执法人员并逃逸,为此付出惨重代价。7月22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9年11月17日晚,吴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至345国道天长市路段时,因涉嫌超限运输,被该市公路局执法人员查获。吴某电话通知车主何某前来处理。何某赶到现场后,多次威胁押车的执法人员,并不顾押车人员安危,先强行将车开至该市开发区港务码头卸货,后驾车逃逸。同年11月22日,何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被告人何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