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户被冻结了,现在想还款,请你们尽快解冻。”7月17日,天长法院执行员章黎黎接到被执行人安徽某电子商务公司(下称商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后商务公司当天如约给付了全部案款,账户也被解封。该案顺利执结。
安徽某米业有限公司(下称米业公司)与商务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米业公司提供大米,商务公司销售后付款。2017年2月,双方对账,商务公司欠货款18.2万元。经多次催要,电子商务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久拖不还。2020年1月,米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务公司给付全部欠款,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商务公司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2020年7月3日,米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章黎黎依法冻结了电子商务公司的银行账户,告知若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得知账户被冻结,商务公司再不等闲视之了,担心上失信生意受影响,便立即联系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