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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红娘扮女友诈骗 恋爱“骗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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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0-07-30 08:19:27 打印 字号: | |

    柏某以“红娘”身份为单身小伙潘某介绍对象,同时又扮“女友”骗取钱财,最后罪行败露,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这起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的网络诈骗,被告人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20188月,柏某假借为潘某介绍女友为由,一人分饰两角色,虚拟名为“谢某”,通过微信聊天软件与潘某“谈恋爱”。短短五个月时间,“谢某”多次编造资金周转、购物等借款事由,累计骗取潘某7.41万元。经潘某多次催要,柏某还款3.6万元。在潘某提出通话视频甚至见面时,“谢某”均以各种借口推拒。直到朋友提醒,潘某才知上当受骗,发现“谢某”竟是自己的朋友柏某所扮。案发后,柏某退出赃款3.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柏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涉及到金钱往来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进行大额资金转账或贵重物品赠与,小心“钱”“情”两空。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