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执行法官刘绪凯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隔8年,申请人芮某终于拿回了房屋预付款30万元。
2012年,芮某从李某处购买一处楼房,预缴购房款30万汇入李某账户,由李某出具收条一份。后芮某认为该房价过高,不愿继续缴纳房款,双方协调后,李某虽同意退款,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无奈,芮某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李某给付芮某房屋预付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芮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刘绪凯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告知李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李某一直接而未答。该院遂依法发起网络查控,冻结了李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因李某平时资金流动量较大,得知账户被冻结,有些慌了神,连忙答应给钱,请求解冻账户,如数向法院执行专户汇入30万元,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