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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四举措”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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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7 13:00:00 打印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长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灵活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应“疫”而变、不受影响。目前,执结案件296件,执行到位金额3379.75万元,执行质效稳居滁州法院前列。

勤查控 快冻结

  该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第一时间登录,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发现有存款的,立即予以查封、冻结、扣划,确保防疫期间执行工作不缺位。自2月3日以来,共提起网络查控800余次,冻结银行存款约1450万元。

抓时机 促履行

  该院充分利用疫情期间被执行人滞留在家的契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遇到被执行人履行困难的,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截至目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36件,促成和解协议87件。

发案款 急救济

  对追索工资、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一旦执行到位,该院通过一案一账号,及时发放案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疫情期间,共发放执行案款2730.2万元、提供执行救助40余万元。

助企业 渡难关

  对专门用于防疫的资金、物资,暂缓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特殊时期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能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因疫情需要生产加工疫情防控产品的被执行人,暂缓采取查封、纳入失信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疫关”。目前,5家企业由于善意执行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