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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借款多年索要无果 诉前调解快速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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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8 18:05:00 打印 字号: | |

  4月7日,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桂诗梅1小时成功化解一起因创办生态农业合作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6年7月22日,薛某、王某云、王某松和仪征市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种植缺少资金周转为由,向石某借款8万元,约定月息3分并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限到后,上述四被告一直未还本息,石某多次催要,均无果而归,遂将四被告诉至法院。

  该案交由桂诗梅调处。桂诗梅询问了四人之间关系,得知是多年朋友,于是劝说钱重要朋友更重要,告知被告,借钱还钱,天经地义,拒不还钱于法不容。最终,劝说双方缩小争议差距,将利息下调为月息1分,达成协议,四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本金3万元及息,10月30日前全部履行清本息。此案件成功调处。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