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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房子销售偏差 法官调解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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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0-04-22 18: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长法院汊涧法庭法官陈岗调成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延期交付协议。

  2018年,陈某与天长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汊涧镇门面房两间,约定置业公司于2019年5月交付,半年内办好房产证。陈某一次性支付房款94万元后,置业公司却未按时交付,无奈,陈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置业公司主动要求调解,在征得陈某同意后,陈岗主持调解。陈岗了解到,置业公司迟迟未交付房屋,是因该房屋未搭建完工,于是分别做双方工作。置业公司承诺加快施工,保质保量交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置业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前交付两间门面房,并协助陈某办证。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