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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获滁州中院“全市法院先进单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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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30 17:13:44 打印 字号: | |

1月30日,在滁州中院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天长法院获“全市法院先进单位”表彰,间隔一年,又重返全市第一方阵。集体同获表彰的还有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江立龙、丘泉分获全市“十大优秀法官”、“十大办案标兵”表彰,张梅、万唐仓获全市“百日竞赛”活动“办案能手”称号,该院姜维安院长主审的一案件获评“优秀庭审”,陈代文、芦加保被授执行攻坚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嘉奖。

过去的一年,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这一年,掀起 “江淮风暴”,宣战“执行难”,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推进,创新举措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这一年,谋定而动、引领前行,全省首组7人合议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全省首建“职业放贷人名录”,打击高息牟利。滁州首推快询机制,加快涉财案件处置;这一年,推进司法改革、攻坚破难,执法办案再创新高。2018年新收各类案件8470件(旧存360件),结案8547件,同比分别上升19.9%和19.8%,结案率96.8%。15个集体、25名干警个人获滁州市级以上表彰。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