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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国际禁毒日 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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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0-06-28 08:39:1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毒品来源广、贩运通道多、新型毒品犯罪频发等新态势,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天长法院及时把握形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日前,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涉案毒品2袋。

    20151月至2月间,被告人蒋某在该市步行街、蓝德公司附近向梁某、马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三次。同年9月至10月,蒋某多次安排神某(已判决)在该市聚宝路、天润城、“金桥网吧”、上岛咖啡、城市E之家等地贩卖冰毒给叶某等四人。2019721日至24日,蒋某又先后向徐某等四人贩卖冰毒各一次。24日当天,蒋某被抓获,扣押冰毒2袋,净重1.29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向多人多次有偿转让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蒋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利用未成年人贩毒,从重处罚。综合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