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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证骗投资款 一男子领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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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24 08:13:59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为骗投资款,谎称自己承包了餐厅,并伪造《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触犯刑律。日前,天长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81月,被告人张某为骗取他人投资款,谎称其承包某技术有限公司头等舱一号餐厅,并伪造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各一份。2018830日,被天长市公安局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通过他人伪造应由国家机关依法办理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本案中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张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