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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维修费用奇高 法官斡旋退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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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06-12 08:11: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调成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范某83岁,系南京市居民,在天长市杨村镇某开发小区买了一幢一楼商品房。疫情期间,所住的一楼下水道堵塞,导致家中污水横流,便找到房某帮助维修下水道、清理房屋,费用为4000元。事后,范某认为下水道堵塞是楼上住户造成,便找楼上居民,要求分摊修理费用。邻居认为范某遭骗,按面积计算只需300元左右,拒绝分摊。范某认为房某欺负外地人,收费过高,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单斌接案后,立即组织调解,劝说范某,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维修费用高于平常,可以理解。同时,告知房某收费应合理,不能离谱。最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房某退给范某费用2000元,范某撤诉。此案告捷。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