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调成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范某83岁,系南京市居民,在天长市杨村镇某开发小区买了一幢一楼商品房。疫情期间,所住的一楼下水道堵塞,导致家中污水横流,便找到房某帮助维修下水道、清理房屋,费用为4000元。事后,范某认为下水道堵塞是楼上住户造成,便找楼上居民,要求分摊修理费用。邻居认为范某遭骗,按面积计算只需300元左右,拒绝分摊。范某认为房某欺负外地人,收费过高,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单斌接案后,立即组织调解,劝说范某,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维修费用高于平常,可以理解。同时,告知房某收费应合理,不能离谱。最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房某退给范某费用2000元,范某撤诉。此案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