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吕某因酒后闹事袭警,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020年1月12日晚,该市秦栏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KTV有人酒后闹事,派出所副所长岑某等四民警(其中2人为辅警)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遇到被告人吕某等人,遂进行询问并核实身份。吕某和金某(另案处理)拒不配合并谩骂民警,岑某口头警告无效后,让两辅警带吕某、金某到派出所核查。吕某挥拳击打两辅警脸部,金某抱住岑某,阻止对吕某采取强制措施,另一民警上前协助,又遭吕某击打腹部、腿部。在岑某的警告下,金某放弃阻止,后民警将吕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吕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喝酒过量,会降低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该案中的吕某就是酒后抓狂,公然袭击民警,导致身陷囹圄,事后追尾莫及。建议适量饮酒,益身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