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30分钟调成13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受到称赞。
2018年,沈某等13位农民工在被告董某的安排下,到该市永丰镇某厂做瓦工,约定工资由董某给付。后总施工人赵某意外死亡,导致董某未拿到工程款。工程完工后,董某垫付了部分工资,尚欠4.45万元,出具了条据。多次催要无果后,13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该院将此系列案交给调解员桂诗梅调解。桂诗梅立即通知农民工代表朱某、被告董某等人前来调解。调解中,董某对所欠工资表示无异议,但苦于无钱给付。经过半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某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法院调解省钱、省时,让我们维权少走了冤枉路!”农民工代表朱某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