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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贷款用假证调包原件 两男子因伪造房产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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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05-25 08:35:05 打印 字号: | |

    想贷款需要抵押,怕妻子不敢商量,找人伪造房产证后,将原件调包,事发被处刑罚。522日,天长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书等涉案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8,陈某和郑某(另案处理)欲抵押房屋贷款,结识了从事贷款业务的杨某。在商谈贷款事宜期间,因怕妻子不同意抵押,陈某请杨某找人伪造两本“房产证”,调包出真的房产证,用于欺骗妻子。案发后,经滁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陈某处扣押的房产证上所盖的“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文与样本印文非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系假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杨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