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感谢您!”5月16号早上10点多,天长法院董茂军收到“一村一法官”联系社区书记的信息,一起纠纷成功化解。
李某和马某是该市汊涧镇于洼社区的村民,2016年,李某向马某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率1%,并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到,马某多次催要,李某仅还款0.7万元,无奈,马某诉至法院,得到该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李某陆续还款2.3万元,剩余2万元却没了“下文”。
15日,作为于洼社区的联系法官,董茂军电话联系社区书记时,了解到马某和李某的纠纷。为防止矛盾扩大,影响邻里感情,董茂军立即查阅相关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二人近况,并要来联系方式。当天,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多方释法述理。最终,双方口头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还款1.5万元,余款及利息,马某自愿放弃。16日一早,董茂军再次电话问询,最终收到社区书记信息,表示双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纠纷圆满化解。
自实施“一村一法官”联系机制以来,天长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们走出法院、走下法台,下乡入村进社区,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等方式帮助村(社)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法律素养,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31件,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6次,赢得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