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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还袭警 妨碍公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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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05-11 09:14: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袁某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13日10时许,被告人袁某、陈某等人到该市某厂索要工程款,未果,遂拆卸该厂铝合金窗户,该厂保安报警。公安局民警潘玉贵等人出警处置,核实袁某等人身份时,遭拒,并发生口角。其间,袁某推搡、摔倒、抓挠公安民警,致民警眼部擦挫伤。经鉴定,属轻微伤。案发后,袁某取得受伤民警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鉴于袁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