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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外出务工不顾儿 女子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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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05-11 09:13:40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天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20分钟调成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当天,原告丁某和被告钱某(丁某前夫)一同来到立案窗口,丁某以钱某不履行监护权为由,请求变更抚养权关系。负责立案的法官将该案移交诉前调解。调解员桂诗梅接手了该案,与丁某、钱某交谈中,了解到2012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钱某某抚养权归钱某所有,但随丁某生活,抚养费由钱某负责,直至钱某某可以独立生活。由于离婚后钱某长期在外打工,无能力监护,丁某遂申请变更儿子的抚养权,由自己履行监护义务。桂诗梅立即组织调解,从实际情况分析,钱某在外打工,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更何况小孩愿意随丁某生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桂诗梅一番劝说,做通了钱某思想工作。不到20分钟,双方达成协议,丁某与钱某婚生子钱某某变更由丁某抚养,钱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