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吃火锅发生燃气中毒 强执行维护消费者权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2-25 14:47:00 打印 字号: | |

近期,天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6件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6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17年3月18日,万某与朋友一行6人一起到该市阿波罗演艺餐厅樱花厅共聚晚餐,点了一份羊肉火锅,开怀畅饮。由于此火锅使用煤炭制热,产生的一氧化碳在密闭空间内无法排除,导致万某等6人相继出现头昏眼花等症状,被紧急送医救治。医院诊断此6人为CO中毒。之后,万某等6人要求餐厅赔偿,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该院判决事发餐厅赔偿万某等6人款项共计17033元。判决生效后,该餐厅一直未履行,万某等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发现该餐厅已停业,电话通知原经营者李某英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经调查,该餐厅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为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者为李某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直接执行其经营者。于是,法院依法对李某英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有存款,遂扣划执行款17033元,交付给6名受害者,六起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