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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施工 六旬老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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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02 16:25:00 打印 字号: | |

5月26日,天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六旬老太薛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2006年,广宁村的薛某等人共卖给企业50多亩地,现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于建造居民安置小区,目前正在施工。2015年4月30日至5月24日期间,薛某等人以该50多亩土地所有权应为广宁村所有、政府征地费用过低、要地皮自己建房等为由,多次召集、煽动广宁村村民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并以此强迫政府商谈征地补偿款等事宜。期间,薛某等人多次商议,最后由村民集资,支付阻工人员报酬,并制定排班表,轮流到施工现场看守,发现工程施工立即通知村民到现场阻工,其行为共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等人编造理由,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薛某认罪态度好,且年逾六旬,法庭当庭采取取保措施。

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