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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四手”齐奏消费者维权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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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5 17:16:00 打印 字号: | |

天长法院不断强化职能,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群众放心购物、饮食。

刑事惩罚之“手”:提升消费者安全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重判处非法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去年,判处此类案件34件、39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去年,判处此类案件4件、5人;对网购信用欺诈、非法经营的新型犯罪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允许滋生蔓延。同时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让受害者得到足额赔偿。

多元调解之“手”:减少消费者受累感。积极探索“外融内联”多元调解模式,力促案结事了。对外与市消协、市场管理、卫计委等组织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窗口,对消费者维权纠纷,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诉讼。对内构建“1+X”联调模式,由立案法官对维权纠纷进行引导,向法官、驻院人民调解员、律师等诉前调解分流,让此类纠纷不进入司法程序就妥善处理,减少消费者的诉累。2016年以来,诉前调解此类案件67件。

优先执行之“手”:增加消费者获得感。将涉消费者维权案件列为重点,优先执行。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攻坚,让受害者合法权益及时变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该类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上失信“黑榜”并限制其高消费,让失信者无处藏身、寸步难行。去年以来,共执结此类案件3件,涉案标的额56.4万元,纳入失信“黑名单”3人次。

法治宣传之“手”:提高消费者识别感。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上街摆摊设点,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宣传画册,讲述典型案例,告知过往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选取典型案例,利用法院“两微一网”等平台传播维权知识,扩大影响面。举办法院开放日,组织店主、商贩等观摩侵权案件庭审,现场说法,让他们守法经营。2016年以来,专项普法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