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02名工人工资,逃匿外地玩“失联”,老板夫妻最终被抓获刑。近日,天长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王某和施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和施某系夫妻关系,在该市新街镇王店社区开办一工艺玩具厂(下称玩具厂),主要从事毛绒玩具加工生意,施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内部管理,王某负责外部业务。玩具厂虽说不大,但十多年来也算稳步经营,还解决了当地百十来号人的就业问题。但好景不长,夫妻二人因举借高利贷,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2016年8月起,原本按时发放的工人工资开始停发。期间,工人多次找到王某夫妇,要求支付拖欠的51万余元薪资,均被王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搪塞。同年10月,夫妻二人停用所有电话,逃离天长。
2016年11月28日,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介入,多次联系,两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发送短信也未获任何反馈。同年12月2日,市人社局向玩具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一周内整改到位,并将相关凭证和整改情况报送市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依然无果。同年12月21日,市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月18日,隐匿在浙江省桐庐县某企业打工的夫妻二人被当地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部分报酬并取得了工人代表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