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金融案件数量多、抵押财产处置难的特点,天长法院坚持“5432”处置好金融案件,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2016以来,受理涉金融案件4939件,办结4431件,涉案标的额24.8亿元。
强化专门对接,突出“五集中”。集中专人受案,进行引导分流、立案登记,确保立、调、审、执等环节有序衔接、快速启动。集中专人调裁,专设法官工作室和滁州市民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对此类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或仲裁。集中专人审理,成立金融法庭,专审金融案件。在立案庭设刑事速裁组,简案快审信用卡诈骗等涉金融刑事案件。集中专人执行,分别指派一名执行员与一家金融机构对接,实行专人办专案。集中事务办理,文书送达、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等事务分别交由专门机构或专人办理,集约了司法资源,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此类案件平均每件审理、执行用时同比分别缩短了9.5天、91.5天。
强化执行工作,突出“四发力”。在抵押财产的变现上发力。对难拍卖的财产,敦促、协调被执行人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多部门建立询价机制,加快涉执案件财产处置。目前,利用该机制处置涉财案件54件,涉案金额8403.3万元。在“执转破”上发力。加快“执转破”案件审理,宣告破产裁定案件3件,及时实现金融抵押债权。在严惩规避执行、拒执罪上发力。目前已将216名失信人纳入“黑榜”,司法拘留31人,判处拒执罪2人。在执行线索查找上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开出了251份司法拘留决定书,由公安机关协助控制28人,提供被执行人活动轨迹58人次。
强化审判工作,突出“三举措”。严惩各类金融犯罪。2016年以来,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18件,处理涉案金额4.5亿元。加大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适用。审理中,对经审查能够作出认定的,径行作出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裁定,及时实现金融机构的担保物权。加大金融案件财产保全力度,银行申请财产保全,只须出具担保函即可,无须提供其他担保。
强化司法宣传,突出“两注重”。注重社会宣传。通过媒体、网络和公交车、户外大屏等平台,进行失信曝光、案例报道、庭审直播、法官说法等,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今年,在各类媒体上发稿512篇,与市电视台联播“生活与法”专栏16期。注重凝聚共识。就金融案件执行,与农商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专题研讨,达成共识,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