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一起由申请人提起自诉,夫妻作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
2015年2月,该院依法对原告杨某与被告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确定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清欠款129.8万元。
判决后效后,王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该院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并裁定追加其妻殷某为被执行人。其妻不服,申请复议,未得到滁州中院支持。该院依法评估拍卖了该房产,除还清银行抵押贷款外,余款20多万元给付了杨某。此外,王某一直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信访不断。期间,该院对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冻结了殷某的工资卡,搜查了王某住宅,除搜出消费卡和一本护照外,其余无有价值的财物。该案一度搁浅。为此,杨某向该院提出自诉申请,要求追究夫妻俩人拒执罪。经滁州中院指定,该案天长法院立案审理。
由于该案历时长、矛盾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