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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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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14 16:12:00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35期

 

天长市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4年6月13日

 

天长法院公开审理受贿案  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6月12日,秦栏镇规划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林长玉受贿一案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会同市检察院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栏镇政府、市供电公司近二百名干部职工全程旁听了案件

审理。

本案中,被告人林长玉于2006年至2009年间,在参与秦栏镇城镇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矛盾调处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达144200元。公诉机关以

受贿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让在场的干部职工零距离感受到法庭的庄严肃穆和法律的威严,真正体会到“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含义。通过组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警示教育活动,为手握公权力的广大干部职工打 “防疫针”,增强

其拒腐防变“免疫力”。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