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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贪污粮补24.9万 村文书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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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20 08:15:32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天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张某在担任天长市天长街道某村文书期间,利用其协助天长市天长街道办事处申报、发放国家粮食补贴的职务之便,先后8次每年以刘某名义虚报种粮大户,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24.9万余元。2019年12月20日,张某接到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调查期间,如实交代贪污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认罪悔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粮食补贴资金24.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辩控双方围绕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意见当庭辩论。法庭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天长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