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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18 08:44: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关于对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天长市人民法院两名干警获表彰!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刘芬

 

  刘芬,刑事审判庭庭长,自2018年10月调整到刑庭工作以来,审理案件143件,审结130件,无一冤假错案。

  2019年,刘芬带头办结了一批诸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盗窃古墓葬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新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带领全庭干警快审快结了娄加俊等16人涉黑案和张其骏、梁辉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黑恶犯罪案件。同时,还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发现并向市公安局、市扫黑办及滁州中院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1条,已有20条被公安机关查实,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办理被告人罗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因罗某的经济条件不好,子女又拒绝代为赔偿,未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系年近七旬的老人且身体状况不好,还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若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便可适用缓刑。了解到本案的症结就在于赔偿不到位,刘芬第一时间到看守所对被告人罗某进行了提审,详细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收集了被告人子女的电话,与被告人的子女沟通,同时与被害人家属协调,开庭当日,被告人子女及受害人家属均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刘芬又会同检察机关进行调解,终于,被告人罗某的儿子同意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判决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双方均未上诉。

全省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先进个人——郭志伟

  郭志伟,执行局(庭)法官助理。近三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理执行案件1061件,结案1024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执行到位金额2098万元,执行质效一直处在全院领先地位。

  在执行一起给付赡养费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王某子女众多,相互不来往,亲情较疏远,几方矛盾较深,如何赡养老父亲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郭志伟不厌其烦地做王某几位子女思想工作,多次上门找他们谈话,宣讲法律和道义,逐渐消弭父子、父女间恩怨。最终,王某和其子女达成和解,该案得圆满执结。

  在执行另一起案件中,郭志伟成功为企业追回拖欠货款30万元,很好的维护了当地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中,何某是徐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逃避债务,竟使出“金蝉脱壳”之计,将公司法人变更为黎某,妄图规避法院执行。岂料,案件承办人郭志伟同志一眼识破,依法追加何某为被执行人。并多次到徐州当地调查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查找到何某踪迹。何某最终认识到法网难逃,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顺利执结了该起经销合同案。

  Ta们只是天长法院177名干警的缩影。当前,全院干警仍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线下坚持值守社区排查,线上依托信息化办公办案,Ta们用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守护疫情之下的万家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天长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