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天长法院:虚构事实诈骗 触犯刑法受审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3-10 08:24:41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天长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0月,被告人浦某以虚构购买“二手”宝马车后用于抵押或租赁的方式挣钱,承诺给予好处费的事实,骗得被害人赵某1.85万元。2019年4月,浦某虚构帮助贷款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等事实,骗得被害人刘某1.23余万元。同年5月,浦某租赁轿车一辆,并网购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后谎称该车系自己所有,与被害人董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骗得被害人董某定金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浦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结合犯罪事实和情节,择期宣判。整个提讯过程,图像传输流畅、声音播放清晰,提讯笔录当场生成,并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到远程视频提讯室,由被告人确认签字。

责任编辑:天长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