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逃避检查撞伤交警 害人害己终被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1-10 08:15:35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刘某犯妨碍公务的案件,刘某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8年11月23日,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在执行交通公务时,被告人刘某为逃避查处,强行驾驶面包车掉头逃跑,致使一警察倒地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暴力袭警,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