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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被告拒不露面 法官带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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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23 08:17:27 打印 字号: | |

 

  1220日,天长法院南郊法庭法官缪云带晚来到被告人李某父母家中,将判决书依法代为送达,一起被告始终不露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宣告结案。

  201712月,李某在天长开网吧,无奈生意下行,便向邬某借款10万元,好心的邬某将丈夫的部分死亡赔偿金借给李某周转。不曾想,李某逐渐处置了名下的所有财产,去了深圳,至此没有露面。今年1016日,慌了神的邬某来到天长法院起诉。该院受理后,交由法官缪云审理。但李某始终拒绝接听法院电话,也没有出席任何调解和庭审。

  1210日,法院判决后,缪云依旧打不通李某电话,邮寄到深圳的判决书也被李某拒收。无奈,缪云只得到李某父母家中,请求代为送达,却多次吃了闭门羹,其父母或是不在家或是有意回避,也不愿露面。

  1220日晚,缪云见下起了小雨,加之天气寒冷,李某父母应该在家中。便带上判决书,带晚前往。看到法官出现在家门口的法官,李某父亲态度终于缓和下来,经缪云安慰、解释,老人表示将代为转交,并督促李某尽快还款。至此,该案得以审结。

责任编辑:天长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