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驾驶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B1以上驾驶执照,驾龄要求连续3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事故记录;
4.身体健康;
5.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高学历者优先择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天长法院聘用制驾驶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天长法院政治处(原件核对后退还)。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3.根据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按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法院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如不续签,聘用人员不再具有天长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身份。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月工资1200-1400元之间,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四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承担。加班、出差等补助按国家规定支付,用人单位不提供住房条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长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通信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46号,邮编239300
联系电话:0550-7312537,传真:0550-7331956
天长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