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驱车60多公里到来安县水口镇,为瘫痪在床的八旬老人王某送去1万元执行款。王某的老伴热泪盈眶地手接执行款,连连道谢。
原来,这笔钱是该院为王某执行的赡养费。王某年轻时生活在天长,有4女1子,但他抛家舍子,在来安县另立家室,造成与天长子女感情生疏。进入老年后,疾病缠身,后又瘫痪在床,医药费、家庭开支日见窘迫。他联系之前子女,希望得到他们赡养,结果遭到5个子女断然拒绝。无奈,王某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子女们支付赡养费。经法官调解, 5个子女均不肯原谅其父,法院予以判决。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承办人多次找5名被执行人谈话,宣讲法律和道义,逐渐消弭父女、父子间恩怨。最后,5个子女同意先拿出一万元作为赡养费,请法院代为转交。
执行人员考虑到王某瘫痪,其老伴年事已高,无银行卡等账户,决定上门送执行款。于是出现了开篇一幕。
递交赡养费
看望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