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天长法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四个结合”学习贯彻要求:
一是与“两学一做”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等方式,深刻领会内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二是与严格执法办案结合起来。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对被市中院认定错误的发改案件,一律按错案追究办法对承办人进行问责。
三是与审务督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日常审务督察,对苗头怀、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抓住典型人和事例,严查重处,发挥警示震慑效应。
四是与问题整改到位结合起来。对上级交办和本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大督查力度。对不按期整改到位、不如期完成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