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规划思路,努力完成审判管理“三化”年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判管理“三化”活动向前发展。从2014年2月起至12月底,在全院开展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积极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司法公开为“龙头”,以公开提公信,以公开促公正;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通过科技助推,实现“弯道跟进”;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的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推动法院司法公开
认真落实《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司法公开形成提高执法办案质效的“倒逼机制”,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全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2014年5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全院生效裁判文书除按照最高院规定不上网的以外,一律先在本院内网进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全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2014年上半年,配合省高院筹备建设法院网上诉讼综合服务平台及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并在2014年7月1日前投入试运行。2014年12月底前,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实现审判流程及执行信息公开。本院各单位要超前评估、量化具体工作,预判工作形势,为全面实施司法公开打好基础。按照中院碰头会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司法公开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通报本院三大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对照省高院及中院的相关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本院司法公开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及时完善修正,迎接好省法院及中院对司法公开情况的督查验收,并按照省法院和中院的要求,完善本院司法公开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促进司法公开落到实处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网上办案”,推行诉讼档案电子化
全面依托法院信息系统平台,推进“网上办案”,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应用力度,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审判管理网络化、信息化水准,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方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相关部门查阅、复制诉讼档案。2014年7月底前,按照省院统一要求,完成基础建设,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并全面应用档案电子化软件系统,实现案件电子档案网上流转。适时通过专门培训、实地指导等形式,研究解决“网上办案”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并研究专门的量化考核办法,推动工作发展。
(三)探索和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1、探索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研究探索完善合议庭的议事方式及合议庭成员的职权与责任,努力解决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等问题;在充分发挥合议庭整体职能的同时,探索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提高合议庭工作质量;探索将审判长由常任制改为资格制,改革合议庭内部行政化管理模式。
2、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依托科技法庭建设和“网上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情况全面掌握、对诉讼材料全面查阅,强化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职能;探索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审委会与合议庭的权责,探索建立审委会仅对法律适用负责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审委会专职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作用;研究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过滤和分流机制,合理控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强化对于审判委员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发挥好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
3、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应集中在对相关程序事项的审核批准、对综合性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审判质效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同类型案件统一审判标准以及排除不良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等方面。研究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的制度,加强对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审判管理权滥用。完善差错案件评价标准和问责、追究机制,保障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权责统一、规范行使、高效运转。
具体工作在2014年第二季度前省高院制定具体方案,确定课题任务后,由中院和基层法院成立相关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2014年10月份前完成调研报告,初步形成建议草案,上报中院,并制定相关机制试点运行。
(四)健全保真机制,强化案件数据信息管理
1、加强案件基础信息管理,提升司法统计工作水平。以“全面统计、全程统计、全员统计、全力服务”的司法统计新要求,提升案件信息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提高对司法统计数据价值的重新认识、深度发现和综合应用能力,发挥司法统计数据实证分析的优势,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充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审判资源合理配置,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本院在提升司法统计工作水平同时,做好数据分析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制作高质量的司法统计分析报告,迎接省高院在2014年第三季度前开展的全省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比。
2014年7月份前,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司法统计数据误差率降至0.5%以内。2014年年底前,实现无缝对接,统计数据“零误差”。
2、适时组织案件信息检查,确保案件信息客观真实。省高院制定案件信息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信息修改程序和补录权限,2014年第一季度,与评估、考核指标关联的案件信息修改权限收归各市中院统一管理,2014年第三季度前将收归省高院统一管理,信息修改将逐级上报省院。本院各业务庭要加强结案信息填写检查工作,减少错漏信息,增强信息录入监控,确保案件信息完整准确。2014年上半年,对照《案件信息数据监控和核查工作办法》,适时组织一次案件信息数据大检查活动,检查审判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以及与司法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对数据信息不真实、有误差的,要分析原因,限期整改。案件信息检查情况纳入本院年度考核。
(五)约束激励并重,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1、开展专项评查,切实监督纠错。认真总结2013年“信访、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专项评查工作经验,对案件瑕疵和差错原因认真分析,落实整改,巩固专项评查成果。2014年第二季度前,组织开展一次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活动,为全面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打下坚实基础,防止文书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专项评查主要针对符合网上公开条件的案件裁判文书进行,重点检查文书是否存在重大瑕疵或差错、是否存在该上网而不上网以及不上网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审管办随机抽查裁判文书,评查结果实名通报。根据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结合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对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评查,以提升审判质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形成全院评查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在全市审判管理碰头会上汇报。
2、开展专项评比,强化激励引导。结合实际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通过正向引导,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创造良好业绩。进一步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和审执工作,做好省高院年底组织的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组织、准备、推荐、评定和上报等工作。
(六)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拓展审判管理深度
1、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完善现有流程管理系统,加强立案、开庭、执行、结案、归档等办案节点信息的网上监控。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审判流程关键节点实行扎口管理,严格审限变更标准与程序。巩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通报督办及逾期未结刑事案件集中清理工作成果,健全防范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超审限和延长审限案件的管理,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构建审判流程全程监控机制,重点对立案案由、法律文书送达、案件材料移送、上诉卷宗呈报、对外委托鉴定等方面进行监督,实现审限、结案扎口无缝管理,由审管办集中行使审限的变更审批,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2、加强重大敏感案(事)件应急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要求,建立分工明确、精干得力、各司其职、反应迅速的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依法、妥当、及时应对和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2014年第一季度前,省高院出台具体办法。本院按规定确定联络员,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的预警、应对、审理、稳控工作机制,加强上下沟通,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主动进行舆情应对,确保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3、建立案件质量提升长效机制。2014年二季度,结合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大讨论活动,提升广大法官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和追究刑事冤假错案实施办法》、《规范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涉诉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等文件。加强审判管理业务交流和指导,建立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指导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七)坚持正确导向,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与审判绩效管理
1、促进案件质量评估及考核科学化。省高院的《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在2014年二季度前出台,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结合《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本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设定,更加合理、更加科学地设定各项评估指标权重与合理区间值、指数计算方法等。各业务庭要防止片面追求指标数值、忽略利用指标研究解决问题,防止简单排名排序、忽视改进实际工作。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数据仍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分析全院案件质量整体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建立各审判业务条线评估体系。按照省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根据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案件的特点,制定相关业务条线的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合理设定不同类型案件的指标构成、权重设定等评估工作,对各类审判业务质效定期分析评估并适时予以通报,各业务部门对业务条线案件质量评估情况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加强各业务条线的对口专业指导,便于发现问题和差距,提高业务监督与指导的针对性。
3、完善审判绩效管理。完善对各业务部门及法官个人的绩效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绩效考核的内容、项目和标准,杜绝不顾审判规律和客观实际,简单以评估取代考核的做法,防止导向错误挫伤一线法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结果转化制度,在选人用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激励广大法官创先争优、积极进取,多办案、办好案。
三、工作保障
(一)依托信息技术,大力提升审判管理科技含量
结合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历史机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完成科技法庭建设,实现“每庭必录”,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完善网上办案所必须的各种软硬件,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全面应用档案电子化软件系统,实现案件电子档案网上流转;完成全省法院网上诉讼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社会公众开放,提供查询服务;开发采购裁判文书上网所需的软件,实现裁判文书自动收集、技术处理、集中上传,切实减轻法官负担;完善法院专网建设和审判管理软件开发升级,大力提升审判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案件数据的实时更新、案件信息集中管理、审判流程实时监管、评估指标自动生成、审判质效动态呈现。
审判管理办公室与信息技术部门紧密配合,广泛收集一线法官的工作需求,完善法院信息系统功能,实现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本院审管办、办公室做好与中院审管办和信息技术部门对接工作,为“三化”提升年活动提供软、硬件技术保障。
(二)打造管理平台,加强专门审判管理机构自身建设
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是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桥梁纽带,是开展审判管理日常工作的平台。本院要继续完善人员配备和职能整合,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会组织、能协调、善管理、掌握信息技术的专门审判管理队伍,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为整体审判管理格局夯实业务基础。注意综合考虑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年龄层次,配齐配强人员。关心专门审判管理人员的成长进步。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学习交流和培训力度,积极研究审判管理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提升审判管理队伍的审判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审判管理人才。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学习动员,深化认识
2014年3月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3月上旬召开全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对审判管理“三化”基础年活动进行总结,对“三化”提升年活动工作进行安排。
(二)层层分解,全面实施
本院要按照省院实施方案和中院实施方案及本院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开展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活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要合理安排,至迟在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
2014年,党中央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院要清醒地认识到,审判管理作为新兴的工作领域,整体上仍处于“大发展”时期,深化审判管理创新与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实现“三化”年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就不能迁就后进,要你追我赶,齐头并进;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差距,实现“弯道跟进”;要继续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攻坚克难,推进我院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